根据海关总署发布的第22号公告,自6月1日起,国家对今年伊始开征出口关税的148项纺织品中的80项产品停止征收出口关税,同时对5项8位税目下的6种纺织品提高了出口关税税率,除此之外的其它纺织品继续按照2005年1月1日起实施的税率征收出口关税。 提高关税产品的税号分别为6102300029、6202129090、6203410022、6206400011、6206400020、6210300019,调整后的从量税率为1至4元/件不等。
来源:国际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