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5月17日,加边境服务署(CBSA)对复合木地板反倾销反补贴调查做出终裁决定,裁定原产于或出口自中国和法国的复合木地板存在倾销,其中中国产品的倾销幅度为0%-17%,加权平均平均倾销幅度为7.8%;裁定原产于或出口自中国的复合木地板存在补贴,补贴量为0%-9.2%,加权平均补贴量为3%。CBSA同时以倾销幅度可忽略为由决定终止对原产于或出口自奥地利、比利时、德国和波兰的复合木地板进行的反倾销调查。CBSA将于终裁之日起15日内公布终裁理由声明。
加国际贸易法庭(CITT)将对本案的损害部分继续进行调查,并将于2005年6月16日之前做出终裁。如CITT裁定倾销或接收补贴的被调查产品没有对加国内产业造成损害,本案将终止调查,所征收的临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也将被返还给加进口商。
来源:中国WTO/TBT-SPS国家通报咨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