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以色列工贸部贸易征管司通知我驻以经商参处,称以方根据其贸易征管法的有关规定,要求以海关对进口自中国的中密度纤维板(税号:44112900.4)和胶合板(税号:44121320.4和44121930.0)征收89-129.71美元/公斤担保金的临时措施。 2004年12月22日,以工贸部决定对进口自中国的上述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来源:公共商务信息导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