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3月21日美国商务部长古提瑞兹宣布推行一项新制度,使政府及本土纺织业组织可及早监察纺织品及服装进口。根据该制度,商务部可于4月第一个星期前公布该年度首季纺织品及服装进口临时资料,较美国统计局正式公布美国贸易统计数字约早6星期。额外资料将每两星期在商务部纺织品及服装办公室官方网站上公布。
美国政府制定及推行这个预先监察制度,主要由于本土纺织品厂商多番要求尽早公布纺织品及服装进口资料,让业界提出市场保护申诉时,可有充足资料证明本土市场真正受到干扰。美国商务部表示,制定这项进口监察制度,显示政府正采取所需措施执行贸易协议,并造就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支持本土纺织品及服装业发展。
虽然美国政府可以自行采取市场保护行动,但仍然制定这个预先监察制度,显示该国官员希望本土纺织业能够自行分析有关进口数据,然后才决定是否提出申诉。假若业界在4月以市场真正受到干扰为理由提出新的申诉,美国政府可于5月做出最后决定。不过,每项申诉的处理时间各不相同,原因是美国政府在为期30天的法定公众咨询期结束后,最迟可于60天内才作出最后决定。
假若美国政府自行采取市场保护行动,会即时展开为期30天的公众咨询,并可于咨询期结束后不久实施保护措施。假若美国政府于5月通知中国将启动市场保护机制,有关的市场保护配额水平将为截至2005年2月为止的年度进口量加7.5%(羊毛类别为6%)。假若美国政府于6月向中国提出磋商,配额水平则根据截至2005年3月为止的年度进口量而定,如此类推。
美国与欧盟均密切注视全球纺织品配额撤销后中国纺织品及服装贸易的发展。鉴于初步资料显示,1月份中国输往欧盟各国的纺织品飙升46%,欧洲服装及纺织业组织EURATEX于3月10日提出申诉,要求对12类中国纺织品及服装实施市场保护限制,当中包括针织紧身套衫及套头衫(类别5);羊毛、棉质或人造纤维梭织长裤及短裤(类别6);女装或女童羊毛、棉质或人造纤维恤衫(类别7);袜裤和紧身衣裤及袜子等(类别12);女装或女童梭织外衣及雨衣等(类别15);男装或男童羊毛、棉质或人造纤维套装(类别16);男装或男童夹克或外套(类别17);女装或女童连身裙(类别26);胸围(类别31);其他服装(类别78);其他外衣、夹克或外套(类别83);以及亚麻或苎麻梭织物(类别117)。
来源:中国WTO/TBT-SPS国家通报咨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