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3月31日,欧盟委员会宣布,自2005年5月1日起,将对来自美国的农产品、纺织品、设备以及纸张等产品征收15%的报复性关税。
因美国未按期废除被世贸组织判定为违反国际贸易规则的《伯尔德法案》,2004年11月26日,世贸组织授权欧盟、巴西、加拿大、韩国、印度、日本和墨西哥等7个成员可以就此对美国进行贸易报复。
欧盟委员会发表的一份公报中指出,欧盟之所以做出该决定,是由于“美国迟迟不愿修改这条与国际贸易规定相抵触的本国法律”。
来源:中国WTO/TBT-SPS国家通报咨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