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商务部裁决我暖水虾倾销之事日前又有新进展。商会日前已经代表业界发出一份就美国虾反倾销不公正裁决致美国商务部长的公开信,对终裁结果表示不满。同时,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已经组织召开了应诉企业会议。美国国际贸易委员将于2005年1月对此案作出最终裁定。
美国商务部20日发表声明,维持对来自巴西、厄瓜多尔、泰国及印度四个国家进口虾的反倾销裁决,并对税率作出调整,该关税总体上比今年初所宣布的最初水平低。
美国进口零售商表示不满
美国商务部对这四个国家进口虾征收的反倾销税率为:厄瓜多尔为2.35%~4.48%;印度为5.02%~13.42%;泰国为5.79%~6.82%;巴西为9.69%~67.80%。
业内人士指出,与中国此前所获的高额税率相比,这四个国家所获得的税率极低,这对中国是非常不公平的,因此,我业界对美商务部的裁决提出了质疑。为此,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日前已代表业界发出一份就美国虾反倾销不公正裁决致美国商务部长的公开信。
该公开信指出,中方企业先后向美国商务部提交了三套替代国价格,但美国商务部执意拒绝接受,并坚持采用了印度一家海产品公司财务报表数据中的原材料平均采购价格作为中国原料虾替代价格,比印度原料虾的真实价格高出数倍。
美商务部做法无法律依据
公开信指出,美国商务部拒绝18家中国应诉企业获得平均加权税率的理由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美国商务部认为,这些公司虽然提供了合同资料,但没有提供有关价格谈判过程的书面记录文件(包括电话谈话记录),从而不能证明他们在事实上不受政府控制。公开信认为这种要求和结论极其荒谬。
公开信还指出,美国商务部在计算倾销税率时坚持使用了“归零”原则,将倾销幅度为负的一律按“零”计算,人为提高了倾销幅度的计算结果,而这个原则早已被世贸组织裁决为“不合法”。
来源: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