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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对部分出口纺织品加征出口税,出口总体税率估计为2%~4%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04-12-21    阅读:410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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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世贸组织协议,从200511日起,全球将全部取消纺织品配额。在19日举行的中国纺织业如何迎战后配额时代高峰论坛上,中国WTO纺织品协定谈判代表李月印透露,预计我国将于明年对部分纺织品出口征收的税率不会太高,总体税率估计在2~4%,但某些产品也可能高达10%,征税范围应该是胸衣、袍服等敏感类别。按照规定,具体的征税产品类别和税率将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正式对外公布。据悉,最终结果可能在1223发布。

        据悉,海关总署已明确了此次征税的几大原则:一、仅对部分产品征收而不是全部;二、从量(数量、重量)征收关税,不采取从价征收;三、原则上附加值高的产品征税少,税率相对较低。李月印认为,适当征收关税一方面可减少一些贸易摩擦,另一方面也可增加进口国(主要是美国、欧盟)下游产品的成本,降低其竞争力。

        博鳌亚洲论坛秘书长龙永图表示,此举当然会增加企业成本,但这些成本远远低于恶性竞争带来的恶果以及目前实行纺织品配额造成的企业高价购买纺织品配额带来的成本,因此这对中国企业的出口不会带来重大影响,企业要控制好出口节奏。

        广东是服装生产和出口大省,但企业在接受采访时普遍表示,加征出口税对广东一些大型纺织企业影响不大,但对那些无法获得采购商和投资者眷顾的中小型生产商会产生冲击,因为加征出口税的决定来得很突然,没给他们留下调整生产计划的充裕时间,其利润率也将大幅收缩。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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