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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技术设备及消费品委员会发布GS认证产品中多环芳烃(PAHs)含量限制的新标准

信息来源:2015-01-16    发布日期:2015-01-16    阅读:88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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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8月,德国技术设备及消费品委员会发布了GS认证中有关产品中多环芳烃(Polycyclic Aromatic Hydrocarbons,简称 PAHs)含量限制的新标准,该标准将于2015年7月1日正式生效。

此次新发布的标准对PAHs的限制更加严格,尤其是对一些多环芳烃提出了新的更低的限值。此举对出口到德国的含有塑料或者橡胶材料的纺织及鞋类产品具有较大影响。

多环芳烃(PAHs)是指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苯环的一类有机化合物,大多数多环芳烃具有致癌毒性,可存在于纺织品的塑料和橡胶材料中。

更新要点如下:

  1. 根据2009/48/EC玩具指令,原有的第二类和第三类的产品又被分别细分为两类,并分别设定了新的PAHs含量限值。
  2. 新标准增加了Benzo(e)pyrene等10种PAHs各自的含量限值 ;另外还规定了7种PAHs(acenaphthylene、acenaphthene、fluorene、phenanthrene、pyrene、anthracene、fluoranthene)的总含量的限值。相比之下,旧的标准只对18种PAHs的总含量和benzo(a)pyrene的单独含量进行了限制。
  3. 新标准要求第2和第3类材料中benzo(a)pyrene含量更低。
  4. 新标准所规定的18种PAHs的总含量更低。

新标准对多环芳烃含量限制如下(mg/kg)

参数 类目1 类目2 类目3
可能放入口中的材料或者玩具中长时间接触皮肤(超过30秒)的材料 除了类别1之外,可预见的超过30秒的皮肤接触(长期皮肤接触)或者重复的短时间接触 除了类别1和2之外,可预见的不超过30秒的皮肤接触(短期皮肤接触)
遵循
2009/48/EC
标准的玩具
其它产品 遵循
2009/84/EC
标准的玩具
其它产品

苯并(a)芘
< 0.2 < 0.2 < 0.5 < 0.5 < 1

苯并[E]芘
< 0.2 < 0.2 < 0.5 < 0.5 < 1

1,2-苯并[A]蒽
< 0.2 < 0.2 < 0.5 < 0.5 < 1

苯并(B)荧蒽
< 0.2 < 0.2 < 0.5 < 0.5 < 1

苯并荧蒽
< 0.2 < 0.2 < 0.5 < 0.5 < 1

苯并(K)荧蒽
< 0.2 < 0.2 < 0.5 < 0.5 < 1

< 0.2 < 0.2 < 0.5 < 0.5 < 1

二苯蒽
< 0.2 < 0.2 < 0.5 < 0.5 < 1

苯并(G,H,I)苝
< 0.2 < 0.2 < 0.5 < 0.5 < 1

茚并(1,2,3-CD)比
< 0.2 < 0.2 < 0.5 < 0.5 < 1
1,8-亚乙基萘,苊,
芴,菲,芘蒽, 荧蒽.
<1
Sum
<5
Sum
<10
Sum
<20
Sum
<50
Sum
< 1 < 2 < 10

18种多环芳烃总量
< 1 < 5 < 10 < 20 <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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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电气类产品标准更新 — 2015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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