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17日,欧盟零售商贸易机构,欧盟商会呼吁延缓实施上周对物品中高度关注物质(SVHC)通报的法庭裁决。
欧盟法院(ECJ)支持7个欧盟成员国的观点,物品中通报的商品中高度关注物质的0.1%临界值适用于“每一个并入了复杂产品的组分的商品”而非全部商品。该案件与REACH法规两项条款相关。如果生产商或进口商每年生产或进口1吨以上质量分数超过0.1%的高度关注物质,根据REACH法规第7(2) 条款, 他们必须向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通报。第33条款要求,若所提供商品中的高度关注物质超过0.1%,供应商须告知货人者相关物质的信息,并在45天内回应消费者查询。
欧盟成员国之一——丹麦公开对ECJ的裁决表示欢迎。丹麦环境部声明称,该裁决既确保了消费者可获得更充分的信息,又保障了企业间的公平竞争环境。
欧盟商会警告,该裁定可能会颠覆过去数十年形成的商业管理,且使得对进口商已经够复杂的规则又节外生枝地添加了新名堂。进口商需要时间去适应供应链的改变,因此在ECHA修订好相关的指导意见前,当局应暂缓该裁决的执行。
欧盟商会同时还催促欧盟委员会检查REACH法规相关条款,以辨明ECJ裁定所造成的费用负担是否均衡。该商会认为,该裁定意味着更多材料及元部件的检测。但部分业内观察家们认为,这些检测并非总是必要的,进口商通常能从他们的供应商处得到所需要的SVHCs相关信息。然而,信息告知也可能成为一个重大任务。
Dr Knoell Consult公司的执行标准专家Thomas Berner表示,新情况会对商品进口商造成巨大的影响,进口商需要回溯他们的供应链,评估各组分商品成分是否含有超过0.1%的高度关注物质。
此外,新情况也会影响复杂商品的生产者。第33条款的信息告知责任要求他们对所提供的复杂商品有充分的了解。化学品生产商、配方设计师与下游的化学品用户通常了解他们被REACH法规赋予的相关责任,然而组分生产商及进口商可能对此知之甚少。
Berbner先生认为,由于大量组分供应商处在欧盟之外,至今仍未受REACH法规影响,销售者大概很难获得产品各复杂组分中高度关注物质的完整、可靠信息。他说:“遵从REACH法规的调查问卷,即使是在化学品部分也常常收不到回复,或是经过漫长的等待才得到合适的回复。想要收到关于组分部分的回复大概更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