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8日,南非国际贸易管理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台湾地区、韩国和印度的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裁定若取消反倾销措施,涉案产品的倾销对南非产业的损害会继续或再度发生,因此决定继续维持对涉案产品的反倾销措施。裁定对自台湾地区、韩国和印度进口的涉案产品继续征收反倾销税,税率分别为75%、19.7%和54.1%。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3907.60。
2005年4月8日,南非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台湾地区、韩国、印度、印度尼西亚和泰国的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06年5月30日,南非对台湾地区、韩国和印度的涉案产品作出该案反倾销终裁。2006年6月15日,南非对中国、印度尼西亚和泰国的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终裁。2010年7月23日,南非对原产于或进口自台湾地区、韩国和印度的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进行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2011年3月4日,南非作出该案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2016年1月29日,南非启动该案反倾销第二次日落复审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