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会消息称,当前,欧委会面临来自欧洲议会及法国和德国的压力正在不断增加,法德两国此前表示将继续在12月中旬后的贸易救济案件中对中国适用非市场经济地位(NME)方法。美国政府则表示要继续对中国适用非市场经济地位方法。
持该观点的人士认为,中国入世议定书中该关键条款的到期,并不意味着欧盟委员会需主动持有立场认为对中国适用的非市场经济地位方法就应因此而终止。而且,欧盟委员会还建议在贸易救济调查中对中国适用的标准和方法应与其他措施共同适用,以抵消其影响。
此前的5月12日,欧洲议会通过了一项非立法性决议,呼吁欧盟委员会出台一项建议,允许继续在反倾销和反补贴案件中针对中国适用非市场经济方法,直至中国满足欧盟关于市场经济的法定标准。该决议在欧洲议会获得了546票对28票的支持率,77名议员弃权。
欧洲议会的决议还强调“迫切需要”对欧盟的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法作出全面改革,以保证欧盟产业能够与中国及其他贸易伙伴进行公平竞争。决议还呼吁欧洲议会各成员国政府就这些改革达成共识。此外,决议还敦促欧盟委员会就中国市场经济地位问题在5月26日即将召开的7国集团领导人峰会及20国集团领导人峰会期间与其他主要贸易伙伴进行协商。5月13日,德国和法国就关于制定欧盟贸易救济法律,使其更具效力的问题提交了一份立场文件,其中就涉及如何对待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问题。
需要指出的是,无论是欧洲议会的决议,还是德法两国提交的立场文件,都在贸易救济改革与中国的非市场经济地位之间构建了某种政治联系,尽管也有一些持反对意见者表示,这样做毫无必要,因为这是两个不同的问题。德法在立场文件中指出,“为了有助于使欧洲的贸易防御机制更为有效,欧盟必须进一步探索和利用中国入世议定书的所有可能性,使得受调查的生产商能够明确证明生产同类产品的产业中普遍存在市场经济条件”。
而一些中国非市场经济地位的支持者也表示,欧盟成员国也面临来自其国内阻碍在贸易救济调查中自动授予中国企业市场经济地位的压力,但也有支持者表示,一些欧盟成员国并不希望针对中国的非市场经济地位问题做任何事情。改变中国的非市场经济地位需要对欧盟的相关法律作出修改,要将中国从适用非市场经济地位方法的国家列表中移除出去,但目前尚未有更多的消息显示,欧洲议会关于中国非市场经济地位的需求应当如何被写入欧盟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