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日,中韩、中澳自贸区协定实施了第二次降税。两大自贸协定于2015年12月20日正式生效并在当天实施了第一次降税。 根据中韩协定规定,中韩双方应该在协定生效之日起,实施各项产品过渡期内的第一次降税,从第二年开始直至最终降为零关税,每次降税应在相关年度1月1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