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巴西发展工业外贸部照会中国驻巴使馆经商参赞处,通告根据该部于2015年12月18日在官方日报上发布的第80号决议,对原产自中国的无缝碳钢管(Tubo de aço carbon não ligado)作出反倾销初裁。涉案产品南共市税号为73043110、73043190、73043910、73043920和73043990。
初裁结论如下:
1.初步认定存在倾销行为及对巴国内产业造成的损害;
2.最终选取美国作为替代国计算涉案产品的正常价值;
巴贸易保护局作出本裁决所依据的事实材料附件可在下述页面查询:
http://pesquisa.in.gov.br/imprensa/jsp/visualiza/index.jsp?data=18/12/2015&jornal=1&pagina=116&totalArquivos=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