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5日,美国环境保护署发布通告,确立了氟胺氰菊酯在酿酒葡萄中的残留限量为1.0ppm。本法规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反对意见或请求听证,需按照40 CFR part 178相关要求,在2017年2月3日之前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