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美国 |
2. | 负责机构: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 ]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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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
ICS:[{"uid":"97.140"},{"uid":"97.190"}] HS:[{"uid":"94"}] |
5. |
通报标题:全尺寸婴儿床和非全尺寸婴儿床的安全标准:最终规则页数: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标题:全尺寸婴儿床和非全尺寸婴儿床的安全标准:最终规则 机构:消费品安全委员会 作用:最终规则 摘要:《2008年的消费品改进法案》(“CPSIA”)的第104(b)项要求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委员会”或“我们”)颁布关于耐用婴幼儿用品的消费品安全标准。这些标准实质上与可适用的自愿性标准是相同的,或者如果委员会包括了进一步减少与该产品相关的伤害危险的更严格要求,将比自愿性标准更严格。为响应根据CPSIA第104(b)项的指示,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全尺寸婴儿床和非全尺寸婴儿床的安全标准。CPSIA第104(b)项规定了婴儿床标准将覆盖旧的,以及新的婴儿床。本婴儿床标准将适用于制造、分销,或合同销售婴儿床的任何人;儿童保育设施、家庭托儿所,以及其它提供婴儿床知识的任何人;适用于租借、转租,或用其它方法将婴儿床投放商业流的任何人;以及业主及对商业有影响的公共设施场所的经营者。 日期:生效日期:本规则将于2011年6月28日生效。到2011年6月28日为止由联邦纪事负责人批准本规则中列出的参考编入的出版物。 遵守日期:要求由儿童保育设施、家庭托儿所,以及对商业有影响的公共设施场所供应或提供使用的婴儿床自2012年12月28日开始遵守本规则。要求属于本规则的所有其它实体自2011年6月28日开始遵守本规则。 |
7. | 目的和理由: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拟生效日期: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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