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菲律宾 |
2. | 负责机构: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
4. | 覆盖的产品:
ICS: HS: |
5. |
通报标题:《化妆品产品资料档案(PIF)更新指南》,废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2018-001号通告《重申强制执行东盟化妆品指令“产品信息”第8条的规定》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以下 2022 年 08 月 25 日 的信息根据 菲律宾 代表团的要求分发。 《化妆品产品资料档案(PIF)更新指南》,废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2018-001号通告《重申强制执行东盟化妆品指令“产品信息”第8条的规定》 标题:《化妆品产品资料档案(PIF)更新指南》,废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2018-001号通告《重申强制执行东盟化妆品指令“产品信息”第8条的规定》 补遗理由: [X]评议期变更 - 日期:2022年9月15日 []批准的通报措施 - 日期: []公布的通报措施 - 日期: []通报措施生效 - 日期: []最终措施文本可从【脚注参考文件:1】获取: [1:此信息可通过网址、PDF附件或其他有关最终/经修改措施文本和/或解释性指南的信息进行提供。】 []撤回或撤销通报措施 - 日期:如果措施被重新通报,相关编号: []通报措施的内容或范围发生变更,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1:新的意见反馈截止日期(如适用): []发布的解释性指南和文本可从以下途径获得1: []其他: 说明: - |
7. | 目的和理由: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拟生效日期: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