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美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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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标题:联邦机动车辆安全标准;电子式稳定控制系统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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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述:以下 2008 年 09 月 24 日 的信息根据 美国 代表团的要求分发。 补遗 机构:交通部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 作用:最终规则。 标题:联邦机动车辆安全标准;电子稳定性控制系统;控制器和显示器 摘要:2007年4月6日,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公布了一项制定新的联邦机动车辆安全标准(FMVSS # 126)的最终规则,要求轻型车辆必须配备电子稳定性控制系统。本文件修订该最终规则。该最终规则是作为减少侧翻碰撞的严重危险和在这些碰撞中死亡和严重受伤危险的综合计划的一部分制定的。本文件响应要求再审议该最终规则的请求。在仔细的考虑所提出的问题之后,该局同意了这些请求的某些方面,并且拒绝了一些方面。为了遵照2008年6月26日正式通过的关于电子稳定性控制系统(ESC)的全球技术法规(GTR),本文件同样也履行了美国开始制定法规的职责。 日期:2008年10月22日生效 欲知补充的信息联系: 美国交通部 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 避免碰撞标准办公室 纳撒尼尔 Beuse先生 美国华盛顿特区20590 新泽西大街东南1200号 电话:(202) 366 4931,或通过 传真:(202) 366 7002 全文可在以下链接查看: http://edocket.access.gpo.gov/2008/E8-22067.htm http://edocket.access.gpo.gov/2008/pdf/E8-22067.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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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生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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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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