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中国 |
2. | 负责机构: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
4. | 覆盖的产品:
ICS:[] HS:[] |
5. |
通报标题: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以下 2006 年 04 月 28 日 的信息根据 中国 代表团的要求分发。 补遗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此通报,信息产业部39号令《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已经于2006年2月28日颁布,自2007年3月1日起实行。该《管理办法》的草案已于2005年9月28日由G/TBT/N/CHN/140予以通报。 文本可从以下地址获得: www.mii.gov.cn/art/2006/03/02/art_524_7343.html |
7. | 目的和理由: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拟生效日期: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