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美国 |
2. | 负责机构: 美国农业部动植物健康检验局(APHIS) |
3. | 覆盖的产品: 杏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 ]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
5. |
通报标题:拟定法规: 进口西班牙内陆新鲜杏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美动植物健康检验局(APHIS)拟修改水果蔬菜法规,准许进口西班牙内陆鲜杏。作为一项进口条件, 西班牙鲜杏必须按照一套系统方法生产,包括生产场所和包装厂注册;有害生物监控;卫生规范;化学和生物控制及植物卫生处理。水果还必须作为贸易货物进口,每批货物都要注明从生产地点到美国入境口岸的全部线路。货物必须随附一份西班牙国家植物保护组织签发的植物卫生证书,证明是按系统方法生产的,水果无检疫性有害生物。在继续防止检疫性有害生物传入的同时,本拟定法规准许西班牙鲜杏出口美国。 联邦纪事,78册, 20号(2013年1月30日星期三), 6227-6232页 |
7. |
目的和理由:
[ ] 食品安全
[ ] 动物健康
[X]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X]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 ]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X] 是 [ ] 否 |
9.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
10. |
拟批准日期:
不适用 拟公布日期: 不适用
|
11. |
拟生效日期:
[ ] 通报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不适用
[ ] 贸易促进措施
|
12.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13.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
14.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United States SPS National Notification Authority, USDA Foreign Agricultural Service, International Regulations and Standards Division (IRSD), Stop 1014, Washington D.C. 20250; Tel: +(1 202) 720 1301; Fax: +(1 202) 720 0433; E-mail: us.spsenquirypoint@fas.usda.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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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动植物健康检验局(APHIS)拟修改水果蔬菜法规,准许进口西班牙内陆鲜杏。作为一项进口条件, 西班牙鲜杏必须按照一套系统方法生产,包括生产场所和包装厂注册;有害生物监控;卫生规范;化学和生物控制及植物卫生处理。水果还必须作为贸易货物进口,每批货物都要注明从生产地点到美国入境口岸的全部线路。货物必须随附一份西班牙国家植物保护组织签发的植物卫生证书,证明是按系统方法生产的,水果无检疫性有害生物。在继续防止检疫性有害生物传入的同时,本拟定法规准许西班牙鲜杏出口美国。 联邦纪事,78册, 20号(2013年1月30日星期三), 6227-6232页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United States SPS National Notification Authority, USDA Foreign Agricultural Service, International Regulations and Standards Division (IRSD), Stop 1014, Washington D.C. 20250; Tel: +(1 202) 720 1301; Fax: +(1 202) 720 0433; E-mail: us.spsenquirypoint@fas.usda.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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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动植物健康检验局(APHIS)拟修改水果蔬菜法规,准许进口西班牙内陆鲜杏。作为一项进口条件, 西班牙鲜杏必须按照一套系统方法生产,包括生产场所和包装厂注册;有害生物监控;卫生规范;化学和生物控制及植物卫生处理。水果还必须作为贸易货物进口,每批货物都要注明从生产地点到美国入境口岸的全部线路。货物必须随附一份西班牙国家植物保护组织签发的植物卫生证书,证明是按系统方法生产的,水果无检疫性有害生物。在继续防止检疫性有害生物传入的同时,本拟定法规准许西班牙鲜杏出口美国。 联邦纪事,78册, 20号(2013年1月30日星期三), 6227-6232页 |
1. | 通报成员:美国 |
2. | 负责机构: 美国农业部动植物健康检验局(APHIS) |
3. | 覆盖的产品: 杏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 ]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
5. |
通报标题:拟定法规: 进口西班牙内陆新鲜杏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美动植物健康检验局(APHIS)拟修改水果蔬菜法规,准许进口西班牙内陆鲜杏。作为一项进口条件, 西班牙鲜杏必须按照一套系统方法生产,包括生产场所和包装厂注册;有害生物监控;卫生规范;化学和生物控制及植物卫生处理。水果还必须作为贸易货物进口,每批货物都要注明从生产地点到美国入境口岸的全部线路。货物必须随附一份西班牙国家植物保护组织签发的植物卫生证书,证明是按系统方法生产的,水果无检疫性有害生物。在继续防止检疫性有害生物传入的同时,本拟定法规准许西班牙鲜杏出口美国。 联邦纪事,78册, 20号(2013年1月30日星期三), 6227-6232页 |
7. |
目的和理由:
[ ] 食品安全
[ ] 动物健康
[X]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
9.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X]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 ] 无 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X] 是 [ ] 否 |
10.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
11. |
拟批准日期:
不适用 拟公布日期: 不适用
|
12. |
拟生效日期:
[ ] 通报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不适用
[ ] 贸易促进措施
|
13.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14.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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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United States SPS National Notification Authority, USDA Foreign Agricultural Service, International Regulations and Standards Division (IRSD), Stop 1014, Washington D.C. 20250; Tel: +(1 202) 720 1301; Fax: +(1 202) 720 0433; E-mail: us.spsenquirypoint@fas.usda.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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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美国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13-02-08如下信息: |
通报标题:拟定法规: 进口西班牙内陆新鲜杏 |
内容简述:
美动植物健康检验局(APHIS)拟修改水果蔬菜法规,准许进口西班牙内陆鲜杏。作为一项进口条件, 西班牙鲜杏必须按照一套系统方法生产,包括生产场所和包装厂注册;有害生物监控;卫生规范;化学和生物控制及植物卫生处理。水果还必须作为贸易货物进口,每批货物都要注明从生产地点到美国入境口岸的全部线路。货物必须随附一份西班牙国家植物保护组织签发的植物卫生证书,证明是按系统方法生产的,水果无检疫性有害生物。在继续防止检疫性有害生物传入的同时,本拟定法规准许西班牙鲜杏出口美国。 联邦纪事,78册, 20号(2013年1月30日星期三), 6227-623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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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补遗通报涉及: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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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United States SPS National Notification Authority, USDA Foreign Agricultural Service, International Regulations and Standards Division (IRSD), Stop 1014, Washington D.C. 20250; Tel: +(1 202) 720 1301; Fax: +(1 202) 720 0433; E-mail: us.spsenquirypoint@fas.usda.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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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美国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13-02-08如下信息: |
美动植物健康检验局(APHIS)拟修改水果蔬菜法规,准许进口西班牙内陆鲜杏。作为一项进口条件, 西班牙鲜杏必须按照一套系统方法生产,包括生产场所和包装厂注册;有害生物监控;卫生规范;化学和生物控制及植物卫生处理。水果还必须作为贸易货物进口,每批货物都要注明从生产地点到美国入境口岸的全部线路。货物必须随附一份西班牙国家植物保护组织签发的植物卫生证书,证明是按系统方法生产的,水果无检疫性有害生物。在继续防止检疫性有害生物传入的同时,本拟定法规准许西班牙鲜杏出口美国。 联邦纪事,78册, 20号(2013年1月30日星期三), 6227-6232页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United States SPS National Notification Authority, USDA Foreign Agricultural Service, International Regulations and Standards Division (IRSD), Stop 1014, Washington D.C. 20250; Tel: +(1 202) 720 1301; Fax: +(1 202) 720 0433; E-mail: us.spsenquirypoint@fas.usda.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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