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美国 |
2. | 负责机构: |
3. | 覆盖的产品: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
5. |
通报标题:拟定法规: 进口西班牙内陆新鲜杏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应 美国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14.01 如下信息: 最终法规: 进口西班牙内陆新鲜杏(文档号:APHIS-2011-0132) 动植物健康检验局(APHIS)拟修改水果蔬菜法规,准许西班牙内陆新鲜杏(不包括巴利阿里群岛和加那利群岛)出口美国。作为入境条件之一,西班牙新鲜杏必须按一套包括产地和包装厂注册、害虫监控、卫生措施、化学生物控制及植物卫生处理的系统方法生产。水果必须按贸易货物形式进口,每批货物需注明从产地运至美国入境港口。货物必须随附西班牙国家植物保护组织签发的植物卫生证书,证明水果按系统方式生产,且无所有检疫性有害生物。在继续防止植物害虫传入美国的同时,该措施将准许进口西班牙内陆新鲜杏。 本通知提供英文: http://www.regulations.gov/#!documentDetail;D=APHIS-2012-0002-0031。联邦纪事, 78册, 251号, 2013年12月31日,星期二, 79573-79579页。该通知提供英文: http://www.regulations.gov/#!documentDetail;D=APHIS-2011-0132-0011. 2013年1月30日, 动植物检验局(APHIS)在联邦纪事(78 FR 6227-6232, 文档号:APHIS-2011-0132)上公布了一份提案,要求:(1)修改水果蔬菜进口法规,准许进口新鲜杏(Prunus armeniaca L.);(2)从西班牙内陆(不包括巴利阿里群岛和加那利群岛)出口到美国。如西班牙内陆新鲜杏是按照APHIS及西班牙国家植物保护组织(NPPO)双边工作计划同意的一套系统方法生产的,则我们拟准许其出口美国。该系统方法是准对有害生物风险分析所确定的可随西班牙内陆新鲜杏输美途径带入的4种检疫性有害生物。我们曾要求就该提案展开为期60天的评议,截止日期2013年4月1日。我们曾通过2013年5月29日联邦纪事公布的一文件(78 FR 32184, 文档号:APHIS-2011-0132)再次延长评议期,截止日期2013年6月13日。截止该日期前,我们曾收到了4份评议。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X]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7. | 目的和理由: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9.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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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拟批准日期:
拟公布日期: |
11. | 拟生效日期: |
12.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13.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14.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United States SPS National Notification Authority, USDA Foreign Agricultural Service, International Regulations and Standards Division (IRSD), Stop 1014, Washington D.C. 20250; Tel: +(1 202) 720 1301; Fax: +(1 202) 720 0433; E-mail: us.spsenquirypoint@fas.usda.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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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 美国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14.01 如下信息: 最终法规: 进口西班牙内陆新鲜杏(文档号:APHIS-2011-0132) 动植物健康检验局(APHIS)拟修改水果蔬菜法规,准许西班牙内陆新鲜杏(不包括巴利阿里群岛和加那利群岛)出口美国。作为入境条件之一,西班牙新鲜杏必须按一套包括产地和包装厂注册、害虫监控、卫生措施、化学生物控制及植物卫生处理的系统方法生产。水果必须按贸易货物形式进口,每批货物需注明从产地运至美国入境港口。货物必须随附西班牙国家植物保护组织签发的植物卫生证书,证明水果按系统方式生产,且无所有检疫性有害生物。在继续防止植物害虫传入美国的同时,该措施将准许进口西班牙内陆新鲜杏。 本通知提供英文: http://www.regulations.gov/#!documentDetail;D=APHIS-2012-0002-0031。联邦纪事, 78册, 251号, 2013年12月31日,星期二, 79573-79579页。该通知提供英文: http://www.regulations.gov/#!documentDetail;D=APHIS-2011-0132-0011. 2013年1月30日, 动植物检验局(APHIS)在联邦纪事(78 FR 6227-6232, 文档号:APHIS-2011-0132)上公布了一份提案,要求:(1)修改水果蔬菜进口法规,准许进口新鲜杏(Prunus armeniaca L.);(2)从西班牙内陆(不包括巴利阿里群岛和加那利群岛)出口到美国。如西班牙内陆新鲜杏是按照APHIS及西班牙国家植物保护组织(NPPO)双边工作计划同意的一套系统方法生产的,则我们拟准许其出口美国。该系统方法是准对有害生物风险分析所确定的可随西班牙内陆新鲜杏输美途径带入的4种检疫性有害生物。我们曾要求就该提案展开为期60天的评议,截止日期2013年4月1日。我们曾通过2013年5月29日联邦纪事公布的一文件(78 FR 32184, 文档号:APHIS-2011-0132)再次延长评议期,截止日期2013年6月13日。截止该日期前,我们曾收到了4份评议。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X]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United States SPS National Notification Authority, USDA Foreign Agricultural Service, International Regulations and Standards Division (IRSD), Stop 1014, Washington D.C. 20250; Tel: +(1 202) 720 1301; Fax: +(1 202) 720 0433; E-mail: us.spsenquirypoint@fas.usda.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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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 美国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14.01 如下信息: 最终法规: 进口西班牙内陆新鲜杏(文档号:APHIS-2011-0132) 动植物健康检验局(APHIS)拟修改水果蔬菜法规,准许西班牙内陆新鲜杏(不包括巴利阿里群岛和加那利群岛)出口美国。作为入境条件之一,西班牙新鲜杏必须按一套包括产地和包装厂注册、害虫监控、卫生措施、化学生物控制及植物卫生处理的系统方法生产。水果必须按贸易货物形式进口,每批货物需注明从产地运至美国入境港口。货物必须随附西班牙国家植物保护组织签发的植物卫生证书,证明水果按系统方式生产,且无所有检疫性有害生物。在继续防止植物害虫传入美国的同时,该措施将准许进口西班牙内陆新鲜杏。 本通知提供英文: http://www.regulations.gov/#!documentDetail;D=APHIS-2012-0002-0031。联邦纪事, 78册, 251号, 2013年12月31日,星期二, 79573-79579页。该通知提供英文: http://www.regulations.gov/#!documentDetail;D=APHIS-2011-0132-0011. 2013年1月30日, 动植物检验局(APHIS)在联邦纪事(78 FR 6227-6232, 文档号:APHIS-2011-0132)上公布了一份提案,要求:(1)修改水果蔬菜进口法规,准许进口新鲜杏(Prunus armeniaca L.);(2)从西班牙内陆(不包括巴利阿里群岛和加那利群岛)出口到美国。如西班牙内陆新鲜杏是按照APHIS及西班牙国家植物保护组织(NPPO)双边工作计划同意的一套系统方法生产的,则我们拟准许其出口美国。该系统方法是准对有害生物风险分析所确定的可随西班牙内陆新鲜杏输美途径带入的4种检疫性有害生物。我们曾要求就该提案展开为期60天的评议,截止日期2013年4月1日。我们曾通过2013年5月29日联邦纪事公布的一文件(78 FR 32184, 文档号:APHIS-2011-0132)再次延长评议期,截止日期2013年6月13日。截止该日期前,我们曾收到了4份评议。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X]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1. | 通报成员:美国 |
2. | 负责机构: |
3. | 覆盖的产品: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
5. |
通报标题:拟定法规: 进口西班牙内陆新鲜杏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应 美国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14.01 如下信息: 最终法规: 进口西班牙内陆新鲜杏(文档号:APHIS-2011-0132) 动植物健康检验局(APHIS)拟修改水果蔬菜法规,准许西班牙内陆新鲜杏(不包括巴利阿里群岛和加那利群岛)出口美国。作为入境条件之一,西班牙新鲜杏必须按一套包括产地和包装厂注册、害虫监控、卫生措施、化学生物控制及植物卫生处理的系统方法生产。水果必须按贸易货物形式进口,每批货物需注明从产地运至美国入境港口。货物必须随附西班牙国家植物保护组织签发的植物卫生证书,证明水果按系统方式生产,且无所有检疫性有害生物。在继续防止植物害虫传入美国的同时,该措施将准许进口西班牙内陆新鲜杏。 本通知提供英文: http://www.regulations.gov/#!documentDetail;D=APHIS-2012-0002-0031。联邦纪事, 78册, 251号, 2013年12月31日,星期二, 79573-79579页。该通知提供英文: http://www.regulations.gov/#!documentDetail;D=APHIS-2011-0132-0011. 2013年1月30日, 动植物检验局(APHIS)在联邦纪事(78 FR 6227-6232, 文档号:APHIS-2011-0132)上公布了一份提案,要求:(1)修改水果蔬菜进口法规,准许进口新鲜杏(Prunus armeniaca L.);(2)从西班牙内陆(不包括巴利阿里群岛和加那利群岛)出口到美国。如西班牙内陆新鲜杏是按照APHIS及西班牙国家植物保护组织(NPPO)双边工作计划同意的一套系统方法生产的,则我们拟准许其出口美国。该系统方法是准对有害生物风险分析所确定的可随西班牙内陆新鲜杏输美途径带入的4种检疫性有害生物。我们曾要求就该提案展开为期60天的评议,截止日期2013年4月1日。我们曾通过2013年5月29日联邦纪事公布的一文件(78 FR 32184, 文档号:APHIS-2011-0132)再次延长评议期,截止日期2013年6月13日。截止该日期前,我们曾收到了4份评议。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X]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7. | 目的和理由: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
9.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10.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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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拟批准日期:
拟公布日期: |
12. | 拟生效日期: |
13.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14.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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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United States SPS National Notification Authority, USDA Foreign Agricultural Service, International Regulations and Standards Division (IRSD), Stop 1014, Washington D.C. 20250; Tel: +(1 202) 720 1301; Fax: +(1 202) 720 0433; E-mail: us.spsenquirypoint@fas.usda.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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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标题:拟定法规: 进口西班牙内陆新鲜杏 |
内容简述:
应 美国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14.01 如下信息:
最终法规: 进口西班牙内陆新鲜杏(文档号:APHIS-2011-0132) 动植物健康检验局(APHIS)拟修改水果蔬菜法规,准许西班牙内陆新鲜杏(不包括巴利阿里群岛和加那利群岛)出口美国。作为入境条件之一,西班牙新鲜杏必须按一套包括产地和包装厂注册、害虫监控、卫生措施、化学生物控制及植物卫生处理的系统方法生产。水果必须按贸易货物形式进口,每批货物需注明从产地运至美国入境港口。货物必须随附西班牙国家植物保护组织签发的植物卫生证书,证明水果按系统方式生产,且无所有检疫性有害生物。在继续防止植物害虫传入美国的同时,该措施将准许进口西班牙内陆新鲜杏。 本通知提供英文: http://www.regulations.gov/#!documentDetail;D=APHIS-2012-0002-0031。联邦纪事, 78册, 251号, 2013年12月31日,星期二, 79573-79579页。该通知提供英文: http://www.regulations.gov/#!documentDetail;D=APHIS-2011-0132-0011. 2013年1月30日, 动植物检验局(APHIS)在联邦纪事(78 FR 6227-6232, 文档号:APHIS-2011-0132)上公布了一份提案,要求:(1)修改水果蔬菜进口法规,准许进口新鲜杏(Prunus armeniaca L.);(2)从西班牙内陆(不包括巴利阿里群岛和加那利群岛)出口到美国。如西班牙内陆新鲜杏是按照APHIS及西班牙国家植物保护组织(NPPO)双边工作计划同意的一套系统方法生产的,则我们拟准许其出口美国。该系统方法是准对有害生物风险分析所确定的可随西班牙内陆新鲜杏输美途径带入的4种检疫性有害生物。我们曾要求就该提案展开为期60天的评议,截止日期2013年4月1日。我们曾通过2013年5月29日联邦纪事公布的一文件(78 FR 32184, 文档号:APHIS-2011-0132)再次延长评议期,截止日期2013年6月13日。截止该日期前,我们曾收到了4份评议。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X]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该补遗通报涉及: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United States SPS National Notification Authority, USDA Foreign Agricultural Service, International Regulations and Standards Division (IRSD), Stop 1014, Washington D.C. 20250; Tel: +(1 202) 720 1301; Fax: +(1 202) 720 0433; E-mail: us.spsenquirypoint@fas.usda.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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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 美国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14.01 如下信息: 最终法规: 进口西班牙内陆新鲜杏(文档号:APHIS-2011-0132) 动植物健康检验局(APHIS)拟修改水果蔬菜法规,准许西班牙内陆新鲜杏(不包括巴利阿里群岛和加那利群岛)出口美国。作为入境条件之一,西班牙新鲜杏必须按一套包括产地和包装厂注册、害虫监控、卫生措施、化学生物控制及植物卫生处理的系统方法生产。水果必须按贸易货物形式进口,每批货物需注明从产地运至美国入境港口。货物必须随附西班牙国家植物保护组织签发的植物卫生证书,证明水果按系统方式生产,且无所有检疫性有害生物。在继续防止植物害虫传入美国的同时,该措施将准许进口西班牙内陆新鲜杏。 本通知提供英文: http://www.regulations.gov/#!documentDetail;D=APHIS-2012-0002-0031。联邦纪事, 78册, 251号, 2013年12月31日,星期二, 79573-79579页。该通知提供英文: http://www.regulations.gov/#!documentDetail;D=APHIS-2011-0132-0011. 2013年1月30日, 动植物检验局(APHIS)在联邦纪事(78 FR 6227-6232, 文档号:APHIS-2011-0132)上公布了一份提案,要求:(1)修改水果蔬菜进口法规,准许进口新鲜杏(Prunus armeniaca L.);(2)从西班牙内陆(不包括巴利阿里群岛和加那利群岛)出口到美国。如西班牙内陆新鲜杏是按照APHIS及西班牙国家植物保护组织(NPPO)双边工作计划同意的一套系统方法生产的,则我们拟准许其出口美国。该系统方法是准对有害生物风险分析所确定的可随西班牙内陆新鲜杏输美途径带入的4种检疫性有害生物。我们曾要求就该提案展开为期60天的评议,截止日期2013年4月1日。我们曾通过2013年5月29日联邦纪事公布的一文件(78 FR 32184, 文档号:APHIS-2011-0132)再次延长评议期,截止日期2013年6月13日。截止该日期前,我们曾收到了4份评议。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X]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United States SPS National Notification Authority, USDA Foreign Agricultural Service, International Regulations and Standards Division (IRSD), Stop 1014, Washington D.C. 20250; Tel: +(1 202) 720 1301; Fax: +(1 202) 720 0433; E-mail: us.spsenquirypoint@fas.usda.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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