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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
G/SPS/N/USA/2569/Add.3
2015-11-16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通  报
2
1. 通报成员:美国
2. 负责机构:
3. 覆盖的产品:
4.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5. 通报标题:

有关人类和动物食品进口商的国外供应商验证项目, 拟定法规


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美国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15-11-16 如下信息:

人与动物食品进口商国外供应商验证程序,最终法规。

食品药物管理局(FDA)批准“人与动物食品进口商国外供应商验证程序(FSVPs)”相关法规。该法规要求进口商确定其对美出口农作物是依照联邦食品药物化妆品法案(FD&C Act)危害分析、以风险为主的预防控制及农产品安全标准生产的,未假冒和粘贴食品过敏假标签。食品药物管理局(FDA) 是根据食品药物管理局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FSMA)发布的本法规。该法规将有助于保证进口食品安全。
    最终法规全文可查询美国联邦纪事网站: https://federalregister.gov/a/2015-28158.
    http://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15/SPS/USA/15_4583_00_e.pdf。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X]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7. 目的和理由: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8.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9.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10. 拟批准日期:
拟公布日期:
11. 拟生效日期:
12.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13.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14.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UnitedStatesSPSNationalNotificationAuthority(美国SPS国家通报机构), USDAForeignAgriculturalService(美国农业部农产品外销局), InternationalRegulationsandStandardsDivision(IRSD—国际法规和标准处), Stop1014,WashingtonD.C.20250(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 电话:+(1202)7201301; 传真:+(1202)7200433; E-mail:us.spsenquirypoint@fas.usda.gov 全文可查询美国联邦纪事网站: https://federalregister.gov/a/2015-28158.
2
美国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15-11-16 如下信息:

人与动物食品进口商国外供应商验证程序,最终法规。

食品药物管理局(FDA)批准“人与动物食品进口商国外供应商验证程序(FSVPs)”相关法规。该法规要求进口商确定其对美出口农作物是依照联邦食品药物化妆品法案(FD&C Act)危害分析、以风险为主的预防控制及农产品安全标准生产的,未假冒和粘贴食品过敏假标签。食品药物管理局(FDA) 是根据食品药物管理局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FSMA)发布的本法规。该法规将有助于保证进口食品安全。
    最终法规全文可查询美国联邦纪事网站: https://federalregister.gov/a/2015-28158.
    http://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15/SPS/USA/15_4583_00_e.pdf。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X]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UnitedStatesSPSNationalNotificationAuthority(美国SPS国家通报机构), USDAForeignAgriculturalService(美国农业部农产品外销局), InternationalRegulationsandStandardsDivision(IRSD—国际法规和标准处), Stop1014,WashingtonD.C.20250(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 电话:+(1202)7201301; 传真:+(1202)7200433; E-mail:us.spsenquirypoint@fas.usda.gov 全文可查询美国联邦纪事网站: https://federalregister.gov/a/2015-28158.
2
美国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15-11-16 如下信息:

人与动物食品进口商国外供应商验证程序,最终法规。

食品药物管理局(FDA)批准“人与动物食品进口商国外供应商验证程序(FSVPs)”相关法规。该法规要求进口商确定其对美出口农作物是依照联邦食品药物化妆品法案(FD&C Act)危害分析、以风险为主的预防控制及农产品安全标准生产的,未假冒和粘贴食品过敏假标签。食品药物管理局(FDA) 是根据食品药物管理局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FSMA)发布的本法规。该法规将有助于保证进口食品安全。
    最终法规全文可查询美国联邦纪事网站: https://federalregister.gov/a/2015-28158.
    http://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15/SPS/USA/15_4583_00_e.pdf。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X]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2
1. 通报成员:美国
2. 负责机构:
3. 覆盖的产品:
4.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5. 通报标题:

有关人类和动物食品进口商的国外供应商验证项目, 拟定法规


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美国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15-11-16 如下信息:

人与动物食品进口商国外供应商验证程序,最终法规。

食品药物管理局(FDA)批准“人与动物食品进口商国外供应商验证程序(FSVPs)”相关法规。该法规要求进口商确定其对美出口农作物是依照联邦食品药物化妆品法案(FD&C Act)危害分析、以风险为主的预防控制及农产品安全标准生产的,未假冒和粘贴食品过敏假标签。食品药物管理局(FDA) 是根据食品药物管理局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FSMA)发布的本法规。该法规将有助于保证进口食品安全。
    最终法规全文可查询美国联邦纪事网站: https://federalregister.gov/a/2015-28158.
    http://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15/SPS/USA/15_4583_00_e.pdf。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X]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7. 目的和理由: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8.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9.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10.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11. 拟批准日期:
拟公布日期:
12. 拟生效日期:
13.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14.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15.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UnitedStatesSPSNationalNotificationAuthority(美国SPS国家通报机构), USDAForeignAgriculturalService(美国农业部农产品外销局), InternationalRegulationsandStandardsDivision(IRSD—国际法规和标准处), Stop1014,WashingtonD.C.20250(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 电话:+(1202)7201301; 传真:+(1202)7200433; E-mail:us.spsenquirypoint@fas.usda.gov 全文可查询美国联邦纪事网站: https://federalregister.gov/a/2015-28158.
2
应美国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15-11-16如下信息:
通报标题:有关人类和动物食品进口商的国外供应商验证项目, 拟定法规
内容简述:
美国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15-11-16 如下信息:

人与动物食品进口商国外供应商验证程序,最终法规。

食品药物管理局(FDA)批准“人与动物食品进口商国外供应商验证程序(FSVPs)”相关法规。该法规要求进口商确定其对美出口农作物是依照联邦食品药物化妆品法案(FD&C Act)危害分析、以风险为主的预防控制及农产品安全标准生产的,未假冒和粘贴食品过敏假标签。食品药物管理局(FDA) 是根据食品药物管理局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FSMA)发布的本法规。该法规将有助于保证进口食品安全。
    最终法规全文可查询美国联邦纪事网站: https://federalregister.gov/a/2015-28158.
    http://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15/SPS/USA/15_4583_00_e.pdf。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X]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该补遗通报涉及: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UnitedStatesSPSNationalNotificationAuthority(美国SPS国家通报机构), USDAForeignAgriculturalService(美国农业部农产品外销局), InternationalRegulationsandStandardsDivision(IRSD—国际法规和标准处), Stop1014,WashingtonD.C.20250(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 电话:+(1202)7201301; 传真:+(1202)7200433; E-mail:us.spsenquirypoint@fas.usda.gov 全文可查询美国联邦纪事网站: https://federalregister.gov/a/2015-28158.
2
应美国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15-11-16如下信息:
美国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15-11-16 如下信息:

人与动物食品进口商国外供应商验证程序,最终法规。

食品药物管理局(FDA)批准“人与动物食品进口商国外供应商验证程序(FSVPs)”相关法规。该法规要求进口商确定其对美出口农作物是依照联邦食品药物化妆品法案(FD&C Act)危害分析、以风险为主的预防控制及农产品安全标准生产的,未假冒和粘贴食品过敏假标签。食品药物管理局(FDA) 是根据食品药物管理局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FSMA)发布的本法规。该法规将有助于保证进口食品安全。
    最终法规全文可查询美国联邦纪事网站: https://federalregister.gov/a/2015-28158.
    http://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15/SPS/USA/15_4583_00_e.pdf。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X]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UnitedStatesSPSNationalNotificationAuthority(美国SPS国家通报机构), USDAForeignAgriculturalService(美国农业部农产品外销局), InternationalRegulationsandStandardsDivision(IRSD—国际法规和标准处), Stop1014,WashingtonD.C.20250(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 电话:+(1202)7201301; 传真:+(1202)7200433; E-mail:us.spsenquirypoint@fas.usda.gov 全文可查询美国联邦纪事网站: https://federalregister.gov/a/2015-28158.

通报原文:[{"filename":"USA2569Add.3.doc","fileurl":"/uploadtbtsps/sps/20151116/USA2569Add.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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