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信息平台
当前位置:广东省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信息平台最新动态国内资讯

台湾地区制定食品及相关产品免申请输入查验的条件及通关代码

信息来源:厦门WTO工作站    发布日期:2015-11-11    阅读:4194次
字体:
0

        2015年11月5日,台湾地区“卫生福利部”发布部授食字第1041303340号公告,订定“输入食品及相关产品符合免申请输入查验之条件与其适用之通关代码”,并自2015年12月1日生效。
公告事项如下:
        输入依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三十条第一项公告应申请查验的产品,非供贩卖,且其金额、数量符合
下列条件者,可免申请输入查验,并于输入时,填报下列通关代码于进口报单输入许可证号码栏中,并声明符合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三十条第三项免申请查验的规定:
        一、各国驻台湾地区使领馆或享有外交豁免权的人员,为自用而输入者,代码:DH000000000001。
        二、输入食品及相关产品(不含锭状、胶囊状食品)供个人自用,价值在一千美元以下,且重量在六公
斤以内者;锭状、胶囊状食品供个人自用,每种至多十二瓶(盒、罐、包、袋),合计以不超过三十六瓶(盒、罐、包、袋,以原包装为限)者,代码:DH000000000002。
        三、输入食品及相关产品符合关税法第五十二条原货复运出口免征关税者,代码:DH000000000003;
自进口后若变更用途须补缴关税时,应补查验放行文件,始得变更用途。
        四、输入瓷制餐具或厨具供个人自用,以报单单一项次的价值在一千美元以下,且同规格数量未逾四
件者,或价值超过一千美元且数量为一件者,代码:DH000000000005。
        五、以下项目不适用本公告通关代码:
        (一)食品添加物及香料。
        (二)牛海绵状脑病发生国家所生产供食用牛只的屠肉、组织、器官、衍生物或含前揭物品者

        同日,部授食字第1041303342号公告废止原“输入食品及相关产品符合免申请输入查验之条件与其适
用之通关代码”。

本文包含附件,您需要登录后,才能查看此附件内容!
如果您还不是会员,请先注册

相关资讯

最新国外资讯
最新国内资讯
最新工作动态
最新风险预警
广东省农食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WTO/SPS)信息平台 广东省农业标准化信息服务平台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