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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 71-1草案修正:警告要求的修改

信息来源:中国玩具协会    发布日期:2009-04-17    阅读:26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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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发布了一份EN 71-1中关于玩具警告要求的修改建议。在经过内部讨论之后,该提议已被提交国家标准委员会进行投票。如果通过,修正案将于2009年中期发布。为使其成为调和玩具标准,还需采取额外步骤。只有由欧盟委员会在欧盟公报中发布之后,倘若与玩具指令一致,该标准才能成为调和标准。
1、为何要修改警告要求
        目前的警告要求的措词在标准全文中并不一致。在当前标准中,对警告条款应该出现在何处可能存在误解。有些信息必须是在销售时就能看得到,其它信息是在使用过程中需要的。
 
2、提议要求
        “警告!不适合36个月以下儿童……”的特殊危险举例:下列例子可作为指定和说明最小年龄:
        * “警告!不适合36个月以下儿童。有窒息危险”
        *  “警告!不适合36个月以下儿童。有勒颈窒息危险”
 
        当存在不止一种危险时,必须至少说明主要的危险。
        标志说明:“警告!不适合36个月以下儿童……”目前,该标志并未列入EN 71-1,而是列入了EN 71-6。为了方便起见,该标志要求将写入EN 71-1,而EN 71-6将被废止。
        摇摆木马:座位高度超过600毫米的摇摆木马必须有警告:
        “警告!小心跌落。请勿让36个月以下儿童自行坐上或玩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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