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信息平台
当前位置:广东省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信息平台最新动态国外资讯

越南发布纺织品中甲醛和偶氮染料限量要求的技术法规草案

信息来源:江苏省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平台    发布日期:2017-02-27    阅读:2678次
字体:
0

在2016年11月撤销第37/2015/TT-BCT号文件后,越南工业贸易部(MOIT)于2017年1月9日通过WTO提交了G/TBT/N/VNM/93号通报,发布关于越南市场纺织品中偶氮染料和甲醛含量的新国家技术法规。

新法规规定了对纺织品中甲醛和偶氮染料释放芳香胺的限量和检查。这适用于越南市场的所有纺织品制造商和进口商。由贸易和工业部长任命和授权的检查机构进行检查。

纺织品在投放越南市场之前,必须根据第28/2012 /TT-BKHCN号方法5(代表性样品和广场审核的测试方法)或方法7(批量产品测试方法)进行标准合格评定和认证,取得符合性标签。

新法规中甲醛和偶氮染料限量要求如下:

批量产品

最高允许限量(mg/kg)

甲醛

每种芳香胺

36个月及以下年龄儿童用纺织品

30

30

直接接触皮肤的纺织品

75

纺织品中甲醛测试方法如下:《纺织品--甲醛的测定--第1部分:游离和水解的甲醛(水萃取法)》(TCVN 7421-1:2013)或《纺织品--甲醛的测定--第1部分:游离和水解的甲醛(水萃取法)》(ISO 14184-1:2011)

纺织品中偶氮染料释放的芳香胺应按照以下标准进行测试:《纺织品—偶氮染料释放芳香胺的测试方法--第1部分:提取或不提取纤维情形下检测某些偶氮染料的检测》(ISO 24362-1:2014)和 《纺织品--偶氮染料释放芳香胺的测试方法--第3部分:某些可能释放4-氨基偶氮苯的偶氮染料的检测》(ISO 24362-3:2014),或者《纺织品—偶氮染料释放芳香胺的测试方法--第1部分:提取或不提取纤维情形下检测某些偶氮染料的检测》(EN 14362-1:2012)和《纺织品--偶氮染料释放芳香胺的测试方法--第3部分:某些可能释放4-氨基偶氮苯的偶氮染料的检测》(EN 14362-3:2012)。

本文包含附件,您需要登录后,才能查看此附件内容!
如果您还不是会员,请先注册

最新国外资讯
最新国内资讯
最新工作动态
最新风险预警
广东省农食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WTO/SPS)信息平台 广东省农业标准化信息服务平台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