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消息,2017年1月12日,泰国工业部(MOI)发布通知,要求企业对于某些指定的化学物质采取相应的合规措施。指定的物质被添加至泰国危险物质名录的附件4和附件5中,分别被FDA和DIW所管控。这些物质包括:
FDA管控的物质:
——在干洗和某些特殊溶液中使用的1,1,2 - 三氯乙烷
——在特定消费产品中使用的甲醇
——在地板清洁产品中使用的福尔马林
——汽车油漆清洁、修正液或纺织品清洁产品中用到的有机溶剂
DIW管控的物质:
——甲酚
——7种氢氟烃(HFC-245, -338mcc, -338mee, -356ffa, -1234yf, HFO-1234ze and HFO-1336mzz-Z)
这些物质被定义为第二类或第三类物质,企业的进出口、生产、储存等活动需要申请许可并且/或者进行注册。
泰国的第一版现有物质名录预计将于今年年中发布。目前DIW正在编制高关注度物质(SVHCs)的标准和清单,CMR物质、PBT物质和vPvB物质都将被列入此清单,这些高关注度物质将会成为第一批需要提交风险评估报告的物质。风险评估报告的实施的时间暂定为:对1000吨/年以上的物质为2020年;对100吨-1000吨/年的物质为2022年;对10-100吨/年的物质为20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