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28日,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对原产于和/或进口自中国的涂布白底漂白板/折叠箱板(Coated Bleached Board/ Folding Box Board With White Back)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裁定对以下出口商基于涉案产品的成本及运费价(C&F Value)计征临时反倾销税:Ningbo Asia Pulp & Paper Co., Ltd. 、宁波中华纸业有限公司(Ningbo Zhonghua Paper Co., Ltd.)、Guangxi Jingui Pulp & Paper Co., Ltd. 和Gold East (Hong Kong) Trading Co., Ltd. 的临时反倾销税率为5.13%,其他中国出口商的临时反倾销税率为31.62%。涉案产品的巴基斯坦税则号为4810.9200和4810.9900。本裁决自公布起生效,有效期为4个月。
2016年2月8日,应巴基斯坦涂布白底漂白板/折叠箱板生产商代表Century Paper & Board Mills Limited的申请,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对原产于和/或进口自中国的涂布白底漂白板/折叠箱板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14年10月1日~2015年9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12年10月1日~201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