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23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投票决定对进口自中国的1,1,1,2-四氟乙烷(1,1,1,2-tetrafluoroethane)作出反倾销肯定性产业损害终裁:已经由美国商务部终裁裁定存在倾销行为的中国的1,1,1,2-四氟乙烷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性损害。在该项裁决中,5名委员均投肯定票。美国商务部将根据本裁决对涉案产品颁布反倾销税令。
与此同时,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裁定进口自中国的涉案产品不存在为规避可能作出的肯定性裁定结果而大量出口涉案产品并造成美国国内产业损害的紧急情况,因此对2016年10月7日前进口自中国的涉案产品将不再追溯征收反倾销税。
2016年3月24日,应American HFC Coalition及其部分会员和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Machinists and Aerospace Workers于2016年3月3日提交的申请,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的1,1,1,2-四氟乙烷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2016年6月6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华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产业损害肯定性初裁。2016年9月29日,美国商务部对华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2017年2月22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华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涉案产品的美国协调关税税号为2903.39.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