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21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宣布对进口大型家用洗衣机(Large Residential Washers)作出保障措施裁决:大型家用洗衣机的进口量激增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了严重损害,建议对涉案产品实施为期三年的配额关税(详见下表);加拿大、墨西哥以及韩国等国家涉案产品不适用该保障措施。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预计于2017年12月4日向总统提交裁定报告、保障措施建议等。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大型家用洗衣机保障措施的建议 | |||
第一年 | 第二年 | 第三年 | |
大型家用洗衣机的关税配额 | |||
配额内数量 | 120万台 | 120万台 | 120万台 |
配额外税率 | 50% | 45% | 40% |
配额内税率 | 20% | 18% | 15% |
配额内税率 | 0% | 0% | 0% |
洗衣机盖板零件的关税配额 | |||
配额内数量 | 5万件 | 7万件 | 9万件 |
配额外税率 | 50% | 45% | 40% |
2017年6月5日,应美国生产商Whirlpool Corporation的申请,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进口大型家用洗衣机进行贸易保障措施立案调查。本案涉及美国协调关税税号8450.20.00项下产品以及税号8450.11.00、8450.90.20和8450.90.60项下部分产品。2017年10月5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就大型家用洗衣机保障措施调查作出产业损害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