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商务部接获一项申诉,要求加快进行232条款铀产品调查。申诉指出,铀产品的「进口量过多」,尤以来自中国内地、哈萨克、俄罗斯及乌兹别克的铀产品为然,严重打撃美国国内的铀矿业,对美国国家安全产生威胁。因此,申诉要求当局作出补救措施,包括(i)实施配额制,以预留25%的国内市场份额予本土铀产品,以及(ii)使用铀产品的美国政府机构实施购买美国货政策。
美国的232条款调查会考虑多项因素,如国防所需的国内产量、进口是否影响国内产业应付这些需求的能力、外来竞争对国内产业的影响,以及国内产品被过量进口挤出市场所带来的不利影响。
美国商务部有270天的时间完成232条款调查,并向总统提交报告及建议。如果美国商务部认定铀产品的进口量或进口情况可能损害美国国家安全,而总统也表示同意(总统有90天的时间作出决定),总统便有广泛权力调节铀产品的进口量,包括利用关税及配额。任何进口调节措施,或是总统选择采取的其他非贸易相关行动,会在总统决定采取行动后的15天内实施。
此外,美国商务部之前根据232条款,调查进口钢产品以及锻造和未锻造铝产品对美国国家安全的影响,部长罗斯(Wilbur Ross)已分别于1月11日及1月19日向总统特朗普提交调查结果。罗斯表示,有关调查结果须在总统宣布是否采取行动的决定后才会公开,而总统必须在90天内(有可能更早)宣布决定。
2017年4月,美国商务部根据《1962年贸易扩展法》第232条,分别针对进口钢铁和铝自行启动上述调查,以确定其进口量或进口情况是否正威胁或损害美国国家安全。如商务部认为情况属实,而总统也表示同意,则总统便有权调节钢铁及铝的进口量,包括利用关税及配额。罗斯表明,任何相关行动均会影响「多类钢产品及多个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