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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海关新规4月1日生效

信息来源:搜航网    发布日期:2018-03-16    阅读:823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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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印度海关最新要求,所有出口至印度港口的货物(含印度内陆港),提单和舱单必须显示以下信息:

  1.进口商的IE Code; 

  2.进口商的 GSTN number; 

  3.进口商的有效办公邮箱地址。

  生效日期为2018年4月1日,以起运港装船日期为准。请各订舱代理、客户在订舱时务必提供以上信息,未提供错误信息导致的风险、责任和费用,将由起运港订舱代理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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