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9日,欧盟官方公报发布指令2018/594,将苯-1,2,4-三羧酸1,2-酐(偏苯三酸酐)(TMA)确定为高度关注物质(SVHC)物质。
苯-1,2,4-三羧酸1,2-酐(偏苯三酸酐)(TMA),EC号为209-008-0,CAS号为552-30-7。根据REACH法规第57(f)条,偏苯三酸酐因其呼吸致敏特性,被确定为高度关注物质。数据显示如果暴露时间延长,且不采取干预措施,偏苯三酸酐会对肺功能造成严重和永久性损害。同时偏苯三酸酐还应被列入RAECH法规第59(1)条中的候选物质清单,并且加以说明原因:呼吸致敏特性(第57条(f))-人类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