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1日,圣保罗州公报公布了2018年第16.803号法令,该法令以减少虐待动物为目的,禁止在圣保罗地区生产和销售任何羽毛制品和含有鹅毛、天鹅毛、野鸡毛或孔雀羽毛的产品,若该羽毛是作为副产品从工业生产中获得的情况除外。 该法令自公布之日起立即生效,而监管部门将在该法令公布之日起120天后,对其进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