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7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和印度的大口径焊管(Large Diameter Welded Pipe)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终裁:(1)基于不利可得事实,裁定中国生产商和出口商倾销率均为132.63%;印度生产商和出口商倾销率均为50.55%。(2)中国强制应诉企业Hefei Zijin Steel Tube ManufacturingCo.、Hefei Ziking Steel Pipe、PanyuChu Kong Steel Pipe Co. Ltd. 及中国其他生产商和出口商补贴率均为198.49%;印度强制应诉企业Bhushan Steel、Welspun Trading Limited及印度其他生产商和出口商补贴率均为541.15%。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预计将于2018年12月20日对此案作出产业损害终裁。本案涉及美国协调关税税号7305.11.1030、7305.11.1060、7305.11.5000、7305.12.1030、7305.12.1060、7305.12.5000、7305.19.1030、7305.19.1060、7305.19.5000、7305.31.4000、7305.31.6010、7305.31.6090、7305.39.1000 和7305.39.5000项下产品。
2018年2月12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印度、韩国和土耳其的大口径焊管发起双反立案调查,同时对进口自加拿大和希腊的涉案产品发起反倾销立案调查。2018年3月5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印度、韩国和土耳其的大口径焊管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产业损害肯定性初裁,同时对进口自加拿大和希腊的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产业损害肯定性初裁。2018年6月20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印度、韩国和土耳其的大口径焊管作出反补贴初裁。2018年8月21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加拿大、希腊、印度、韩国和土耳其的大口径焊管作出反倾销初裁。据美方统计,2017年美国自中国和印度进口的涉案产品进口额分别约为2920万美元和2.947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