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8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投票对进口自中国的玻璃容器(Glass Containers)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产业损害初裁,裁定被主张存在政府补贴和倾销行为的涉案产品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性损害。在该项裁定中,5名委员均投肯定票。基于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肯定性裁定,美国商务部预计将最晚于2019年12月19日对本案作出反补贴初裁,于2020年3月3日作出反倾销初裁。本案涉及美国协调关税税号7010.90.5005、7010.90.5009、7010.90.5015、7010.90.5019、7010.90.5025、7010.90.5029、7010.90.5035、7010.90.5039、7010.90.5045、7010.90.5049和7010.90.5055项下产品。
2019年10月16日,应美国玻璃包装联盟(the American Glass Packaging Coalition)于2019年9月25日提交的申请,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的玻璃容器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据美方统计,2018年美国自中国进口玻璃容器的进口总额约为3.708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