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20日,在众议院,众议院能源和商务委员会以31票对19票通过了修正后的PFAS行动法案(第535号决议)。
要求环境保护署署长应根据1980年《综合环境反应、补偿和责任法》第102(a)条,将所有全氟和多氟烷基指定为危险物质。并表示有关PFAS的法案将会简称为“2019 PFAS行动法案”。
由委员会主席Frank Pallone(新泽西州民主党人)提出的一项对HR 535的修正案将其他11个关于PFASs的法案的文本纳入了提交委员会表决的版本。
这些包括:
a)保护社区免受新PFAS法(HR 2596)——修订《有毒物质控制法》第5条,要求EPA将新PFAS视为对未来5年内提交的任何生产前通知(PMNs)的“对健康或环境造成不合理伤害的风险”;
b)HR 2638指导EPA发布指南,尽量减少使用含PFAS的泡沫灭火器;
c)HR 2566要求EPA修订更安全的选择标准为不含PFAS的炊具,提供更安全的选择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