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19日,韩国食品安全处(MFDS)发布了第2019-134号告示,修改《食品添加剂法典》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1. 新制定一氧化二氮用容器的生产标准:只有在容量达到2.5L以上的高压金属制品容器中才能充填一氧化二氮。
2. 新设定氨气的标准及规格,氨气的用途为制造溶剂及酸度调节剂。
3. 修改偏磷酸钠等12种食品添加剂的成分规格试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