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2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四氢糠醇(Tetrahydrofurfuryl Alcohol)启动反倾销第三次日落复审立案调查。同时,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对进口自中国的四氢糠醇启动反倾销第三次日落复审产业损害立案调查,审查若取消现行反倾销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构成的实质性损害是否将继续或再度发生。利益相关方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美国商务部进行应诉登记。利益相关方应于2020年4月1日前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回复意见,并最晚于2020年5月14日就该案回复意见的充分性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评述意见。
2003年7月18日,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四氢糠醇进行反倾销调查。2004年6月18日,美国商务部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2009年7月1日,美国商务部对该案进行反倾销第一次日落复审立案调查。2009年11月5日,美国商务部对该案作出反倾销第一次日落复审终裁。2014年11月3日,美国商务部对该案进行反倾销第二次日落复审立案调查。2015年3月12日,美国商务部对该案作出反倾销第二次日落复审终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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