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15日,欧盟委员会发布(EU) 2021/608号条例,修订(EU) 2019/1793号执行条例,临时增加对某些第三国货物进入欧盟的官方管制和紧急措施。主要修订内容为:
(1)由于黄曲霉毒素污染的风险,来自中国坚果食物检查的频率定位10%;
(2)删除(EU) 2019/1793执行条例附件一中有关中国浆果农药残留污染风险条目;
(3)为了确保有效防范芝麻微生物或化学污染可能带来的健康风险,添加了烤芝麻的CN代码,称为“芝麻(食品)”;
(4)修改了(EU) 2019/1793执行条例第11条中提及的某些食品进入欧盟的官方证书范围。
该条例自发表之日起20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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