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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修订《劳动安全卫生规则》更新安卫法下SDS和标签要求

信息来源:瑞欧科技    发布日期:2022-06-09    阅读:172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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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31日,日本厚生劳动省(MHLW)公布了修订后的《劳动安全卫生规则》(2022年MHLW第91号令)。《劳动安全卫生规则》作为《劳动安全卫生法(安卫法)》(ISHL)的下位法规,具体规定了对象物质在安全数据表(SDS)交付方式、显示内容、日常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日本GHS实施涉及三部主要法规,包括《劳动安全卫生法(安卫法)》(ISHL)、《特定化学物质环境登记管理法(化管法)》(PRTR)和《有毒有害物质控制法(毒剧法)》(PDSCL)。

基于去年7月发布的关于工作场所中化学物质管理方式的讨论会总结报告,厚生劳动省未来将指定更多具有危害分类的物质,强制要求其符合《安卫法》下的SDS和标签要求。首批234种物质已于今年2月24日通过修订《安卫法实施令》附表9对象物质清单正式发布。这批物质将自2024年4月1日起将强制要求提供SDS和标签,而在此之前已在日本流通的化学品享有1年缓冲期。

此外,基于上述总结报告的结论,厚生劳动省还计划改进SDS在化学物质管理中的运用。此次《劳动安全卫生规则》的修订主要是为了响应这一部分的要求。

《劳动安全卫生规则》的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SDS交付方式:

目前,SDS需以文书交付或以接收方同意的其他方式交付,如可通过磁盘/光盘或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传输。修订之后,新增了两种SDS交付方式,即也可以通过发送记载有SDS的网站或二维码,同时,采用何种交付方式将不再需要接收人事先同意。该新规自2022年5月31日(即发布日)起生效。 

●SDS更新频率:

从2023年4月1日起,必须每5年对SDS上记载的健康危害进行一次确认。如果有更新,须在一年内更新SDS并通知SDS接收方。(* 定期更新的对象只限于目前仍在向下游供应的化学品,已经停止供应的化学品无需5年确认。)

●SDS新增记载内容:

要求在SDS上记载化学品的预计用途和该用途在使用时的注意事项。该部分内容官方建议记载在SDS第1部分。该要求将于2024年4月1日起生效。

●修改成分含量的记载方法:

废除现行的允许含量按10%进行模糊记载方式,并强调必须使用重量百分比(w/w %)作为成分含量单位,其他单位,如mg/L将不再允许使用。例如,目前对于成分含量,12%可以写成[10-20%],6%可以写成[小于10%],但自2024年4月1日起,原则上必须在SDS使用明确的重量百分比。

但是,对于特殊情况,如该化学品由于自身特性,含量确实存在范围的,或者化学品的原料本身含量无法确定的(比如该原料从国外进口且本身就是混合物,国外供应商只提供了含量范围),允许使用含量范围。 

●标签:

从2023年4月1日起,对于以下两种情况,容器上也需要贴标签:(1)对象物质从一个容器转移到另一个容器;(2)对象物质生产后储存在一个容器中。


来源:瑞欧科技(https://www.reach24h.com/chemical/industry-news/ishl-sds-labeling-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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