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17日,越南工贸部发布2023年2月13日第235/QD-BCT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的桌椅及配件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决定对中国椅子及其配件征收21.4%的反倾销税,对中国桌子及其配件征收35.2%的反倾销税;与此同时,对原产于马来西亚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否定性终裁,裁定马来西亚涉案产品存在倾销,但进口量为微量(小于3%),决定终止对马来西亚涉案产品的反倾销调查,不实施反倾销措施;涉案产品的越南税号为9401.31.00、9401.39.00、9401.41.00、9401.49.00、9401.61.00、9401.69.90、9401.71.00、9401.79.90、9401.80.00和9403.30.00;措施自2023年2月13日起生效。
2021年9月1日,越南工贸部发布第2091/QD-BCT号决议,应越南企业于2021年6月3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和马来西亚的桌椅及配件启动反倾销调查。2022年10月3日,越南对该案作出初裁,该案涉及越南税号9401.30.00、9401.40.00、9401.61.00、9401.69.90、9401.71.00、9401.79.90、9401.80.00、9401.90.40、9401.90.92、9401.90.99、9403.30.00、9403.60.90及9403.90.90项下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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