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1日,欧亚经济联盟常设管理机构欧亚经济委员会理事会发布N.23决议,对《禽肉及其制品安全》技术法规进行修订,修订内容如下:
1) 制订3岁以下婴幼儿禽肉香肠制品中硝酸盐的含量要求:≤30mg/kg;
2) 修订硝酰佐胺(亚硝基二甲胺和亚硝基二乙胺之和)在禽肉罐头、半成品、巴氏灭菌香肠等产品中的限量值要求:由≤0.002mg/kg修订为不得检出(<0.001mg/kg)。
该法规修正案将于2023年3月31日生效。
关注“广东技术性贸易措施”,获取更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