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20日,哥斯达黎加环境和能源部发布了第0014-2024-DE号决议,该决议确认了CSA-C358-03标准(家用电动灶具能耗测试方法)与哥斯达黎加第43524号法令/哥斯达黎加技术法规(RTCR)第503:2021号之间的规范等效性。
这种法规等效性将在以下情况下失效:
1. 所引用的任何一个标准被更新。
2. 被识别的产品被另一个法规文件涵盖。
根据第38849-MEIC号法令的第5.4条款,一旦决议发布,任何其他相关方都可以在符合性声明的目的中使用被认可的等效性,而无需从产生等效性的任何一方获得授权。这意味着,一旦决议公布,所有利益相关者都可以自由地利用这一法规等效性,而无需经过原有参与方的许可。
CSA-C358-03标准是加拿大标准协会(CSA Group)制定的,关于家用电动灶具能耗测试方法的标准。它规定了测量电动炉灶容量、能耗和能效的方法,并明确了标准的适用范围和不适用范围。例如,它不适用于微波炉、便携式设备、感应加热元件或用于非烹饪目的的加热元件。
另一方面,哥斯达黎加的技术法规RTCR No 503:2021则规定了家用烹饪器具的能效要求和合格评定程序。这个法规适用于在哥斯达黎加国内制造、进口、使用和销售的炉灶、电热板和电烤箱,并且只允许符合这些要求的产品被进口和销售。
两个标准的主要差异可能包括它们适用的产品范围、能耗测试的具体方法、能效要求的等级以及合格评定的流程。CSA-C358-03是一个测试方法标准,而RTCR No 503:2021是一个能效要求和市场准入的法规。此外,RTCR No 503:2021可能还包含了对产品标签和市场监管的具体要求,这些在CSA-C358-03中可能不会涉及。
哥斯达黎加环境和能源部发布的第0014-2024-DE号决议确认了这两个标准的规范等效性,意味着在哥斯达黎加,根据CSA-C358-03标准测试和认证的产品也可以符合RTCR No 503:2021的能效要求,从而可以在市场上销售。这种等效性在两个标准中的任何一个更新或被其他法规文件替代时会失效。
转载链接:http://www.tbtguide.com/c/mypt/gwxw/579018.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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