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8日,欧盟委员会提交了一份有关食品标签规定的新提案。提案称,由于大多数消费者并不能完全理解作为安全指标的“保质期”和作为质量指标的“最佳食用期”之间的区别。因此提议食品标签在标明“最佳食用期”的同时,添加“通常仍可食用期”。
消费者经常会把过期的食品直接扔掉,但实际上许多食品即使过期数日甚至数月后仍可食用。欧委会表示,标签新规将有助于消费者了解食品的品质特性,以避免食物浪费。
实际上,“最佳食用期”的标签通常用于不易变质的食品,例如面食、薯片、罐头等。但肉类、新鲜乳制品、新鲜果汁等食品过期后容易滋生细菌,因此不宜食用。
关注“广东技术性贸易措施”,获取更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