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13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中国的葡萄糖酸钠(Sodium Gluconate)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裁定若取消反倾销措施,涉案产品的倾销及其对欧盟产业的损害会继续或再度发生,因此决定继续维持对涉案产品的反倾销措施,裁定山东凯翔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Shandong Kaison Biochemical Co., Ltd.)的倾销幅度为5.6%,青岛科海生物有限公司(Qingdao Kehai Biochemistry Co. Ltd.)的倾销幅度为27.1%,中国其他公司的倾销幅度为53.2%。涉案产品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为ex 2918 16 00,欧盟TARIC编码为2918 16 00 10。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18年1月1日至倾销调查期结束。
2009年8月11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葡萄糖酸钠发起反倾销调查。2010年10月28日,欧盟委员会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2015年10月27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葡萄糖酸钠发起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17年1月19日,欧盟委员会对中国葡萄糖酸钠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继续维持对涉案产品的反倾销措施。2022年1月18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葡萄糖酸钠发起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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