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信息平台
当前位置:广东省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信息平台最新动态国外资讯

印度要求进出口相关化学品强制申报IUPAC名称和CAS号

信息来源:江苏省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平台    发布日期:2023-08-18    阅读:1854次
字体:
0

2023年8月消息,印度中央间接税和海关委员会(CBIC)发布了第15/2023号通知-海关,要求提交几种化学品相关产品的部分信息,这些产品此前一直由进口商自愿申报。根据多个行业协会代表以及化学品和石化部的要求,该强制性声明原定于2023年7月1日生效,现已延长至2023年10月1日。

该15号文要求进出口报关附加限定条件如下:

对于进口:进口《1975年关税法》中规定的化学品或相关行业的产品时,须声明化学成分的IUPAC名称和CAS编号,包括: 

  • 第28章:无机化学品,贵金属、稀土金属、放射性元素或同位素的有机或无机化合物

  • 第29章:有机化学品

  • 第32章:鞣制或染色提取物;单宁及其衍生物;染料、颜料和其他着色剂;油漆和清漆;腻子和其他胶粘剂;油墨

  • 第38章:杂项化学产品

  • 第39章:塑料及其制品

对于出口:申报的各种信息包括:

第十二章药用植物——油籽和含油果实、杂粮、种子和果实;工业或药用植物;秸秆和饲料

第30章-药品下不同药物的配方名称

第84章核反应堆、锅炉、机械和机械器具出口各种产品中与化学品接触的表面材料

该强制性声明是与化学和石化部、AYUSH部(阿育吠陀、瑜伽和自然疗法、尤纳尼、悉达和顺势疗法)以及对外贸易总局(DGFT)等多个部委协商的结果。附加要求旨在减少查询并提高评估效率,因为化学产品可能与许多通用名称或品牌名称相关联,从而给海关官员造成混乱并造成清关延误。使用IUPAC名称和CAS编号(每种化学物质的唯一标识)逐渐与其他全球大多数要求保持一致。


广东技术性贸易措施微信公众号
关注“广东技术性贸易措施”,获取更多服务。

本文包含附件,您需要登录后,才能查看此附件内容!
如果您还不是会员,请先注册

最新国外资讯
最新国内资讯
最新工作动态
最新风险预警
广东省农食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WTO/SPS)信息平台 广东省农业标准化信息服务平台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