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电子和邮政通信法》2022年修订版和《邮政通信(电子) 通信设备标准和电子废弃物管理)法规2020》,坦桑尼亚通信管理局TCRA于2023年11月发布了新版电子通信设备型式核准指南,通信设备制造商、进口商和销售商确保其设备在进口到坦桑尼亚销售或使用之前已通过TCRA的型式核准流程。
新指南自发布之日起即时生效,涉及的要点如下:
1. 型式核准应使用新的在线型式核准系统平台提交申请;
2. 提交申请前,申请人应通过tanzanite门户数据库确认该型号是否已获得型式认可。对于已获得认可的型号,无须再次对该设备进行型式认可;
3. 对于所有连接蜂窝网络的机顶盒和终端电子通信设备ECE,需要向TCRA 提交一台样品进行测试或评估。其他设备仅根据要求才提交样品;
4. 模块化型式认证的定义:主机产品或设备本身应获得型式认证。若模块打算单独进口,则该模块也应经过型式认证;
5. 软件批准的定义:如果承载特定软件的设备型号要经过型式核准,则应考虑到适用的要求。在适用的情况下,TCRA可以要求制造商或型式核准申请人提供有关软件安全性的信息,以防止未经授权的软件变更可能改动了设备的操作参数。
6. 新增TCRA标签要求,内容和样式如下图。 其中XXXXXX/XXX/XXXX为证书编号,标签应使用Arial字体(字号最小为5)。允许使用电子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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