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13日,老挝与欧洲专利局签署了生效协议(Validation Agreement),成为继柬埔寨之后第二个与欧洲专利局签署生效协议的东南亚国家。一旦协议生效,将简化欧洲专利申请人进入老挝市场的途径,从而促进外国直接投资、贸易和技术转移。
欧洲专利局生效是将单个已授权的欧洲专利转换为欧洲专利组织成员国、扩展国家和生效国家中的一个或多个国家专利的过程。一般需要在欧洲专利授权公告日起3个月内在申请人指定的国家进行生效请求。提出生效请求时,提交的相关文件依据不同国家的要求可能包括授权委托书、翻译件、生效注册请求等,并缴纳费用。从总体上而言,如果申请人希望在欧洲专利组织的多个成员国以及扩展和生效国家得到专利保护,在欧洲专利局提交欧洲专利申请并在不同国家生效是比单独在不同的国家提交专利申请更为经济和便捷的方式。
基于老挝与欧洲专利局签署的生效协议,老挝的专利系统将得益于欧洲专利局高质量的检索和审查水平。这样,能够增强创新者和企业在老挝的法律确定性、清晰度和保护,并促进鼓励创新和增长的环境。
转载链接:https://www.ctils.com/articles/14869
原文链接:https://www.epo.org/en/news-events/news/lao-peoples-democratic-republic-becomes-sixth-country-sign-validation-agre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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