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发布管理认可机构的草案 完善本国认证认可管理体系
信息来源:广东省WTO/TBT通报咨询研究中心 发布日期:2015-06-19 阅读:972次
2015年6月5日,越南政府为提高机构运行透明度,通过科技部向WTO发布《关于越南认可机构的建立和运营及认可活动管理的通知草案》的通报,通报号为G/TBT/N/VNM/63。
《通知草案》对在越南管辖权范围内服务的认可机构的组织和运营及认可活动进行规范管理。草案的立法原则以认可机构应保证具备运营资格并符合国家法规、国际法规规定的要求及IAF、ILAC、 APLAC、PAC规定的要求为基础,增加了几点具体性原则:一是保证认可机构独立、客观、无差别运作;二是保护请求认可单位的所有信息;三是不向请求认可单位进行认可方面的咨询。通知还规定认可机构的负责人和法人代表应符合经验、专业能力要求;认可机构的专家应经过培训并熟悉所执行的认可活动。
通报评议截止时间为自通报之日起60天,即2015年8月5日。
《通知草案》拟批准日期为2015年11月,拟生效日期在批准之日起45天。
本文包含附件,您需要
登录后,才能查看此附件内容!
如果您还不是会员,请先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