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及官方正式通知中国国家质检总局,埃及贸工部根据中方要求,将进口产品必须符合埃及标准的强制要求再次推迟6个月执行,直至2015年9月30日。
埃及贸工部于2014年11月出台措施,要求进口产品必须符合埃及新标准,但在与质检总局的反复磋商后,这一规定曾延期至2015年4月1日实施。
为保证输埃商品顺利通关, 提醒相关出口企业和贸易商:加强与埃及进口商沟通,及时了解埃及政府的最新政策及动向,尽量搜集所经营出口产品的埃及标准,保证货物顺利通关,避免货物滞港或遭退运;与埃方签署贸易合同时明确买卖双方责任,注明埃及政府要求的验收标准,并向进口商索取该国有关标准文本供生产及检验使用,避免因标准引用不符要求而造成经济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