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修订活性物质甲基壬基甲酮批准条件
信息来源:江苏省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平台 发布日期:2014-06-16 阅读:855次
2014年6月13日,欧盟委员会发布法规(EU)No 629/2014,修订法规(EU)No 540/2011关于活性物质甲基壬基甲酮(Methyl nonyl ketone)的批准条件。本法规自公布二十日内生效。
法规(EU)No 540/2011附件Part A第238行,甲基壬基甲酮“纯度”一栏替换为≥985g/kg。
各成员国应根据法规(EC)No 1107/2009在2015年1月3日前按需要修订或撤销现有的含甲基壬基甲酮的植保产品的批准。
根据法规(EC)No 1107/2009第46条各成员国授予的宽限期限应可能的短,并且最迟不能超过2016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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